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莳花刹那我很复杂/却也很清澈/我的心很深沉/但我的爱欲却已纯净/这也是我最美丽/叫我与众不同/在人群中闪闪发光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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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最后的独角兽我记不得何时,听过独角兽的故事,那是来自中世纪的古老传说。独角兽生活在开满紫云英花的森林里,通体雪白,有一双深蓝清澈的眼睛,前额上有一只细长的角,据说有起死回生的神力。独角兽是善良纯洁的化身,却往往被少女迷人的体香而诱惑,陷入可怕的圈套。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却有很多人以为独角兽只是一匹普通的白马。因为,在世人的眼睛里,分辨不出独角兽优雅迷人的体态和纯洁美好的品质。而独角兽那无价的细长尖角,也只有和它心灵相通的人才会看得见。独角兽生活的地方,永远四季如春,芬芳的鲜花常年绽放,如茵的绿草和碧清的叶子经久不衰。美丽的独角兽传奇如是说。。。。。。 我想起独角兽的故事是在曾经的一次品牌策略研讨会上。麦可.M是负责这次研讨会的资深咨询专家。他在测试参会者的创造力的时候提了以下的问题:假如在沙漠里有一座房子,那座房子应该是什么样?假如你可以拥有一匹马,那会是怎样的一匹马?每个人都要给出自己的答案。我还记得那是一个落雨的天,会议室外面是阴沉沉的天,会议室里是喧哗的人声。每个人都在讨论自己的那匹马,还有可以想象到的沙漠中的房子:金碧辉煌的豪宅,返璞归真的小木屋,还有晶莹易碎的玻璃屋,坚固无比的石头房子。。。。。。不胜枚举。轮到我回答的时候,我说:“在沙漠里的那座房子,是用水晶做成,但是房子的屋顶具有神奇的魔力,因此上面覆盖着百草鲜花,常年不败。这座水晶房子冬暖夏凉,可以遮挡沙漠里的滚滚风沙,还可以流淌出清澈的泉水,每天这座房子都带给你不同的风景,不同的美食,还有不同的美秒。晶莹剔透的水晶,收纳了朝霞和夕阳灿烂的余晖,所以能变幻各种的颜色。。。。。。 “那么,Jasmine.” 麦可无比惊讶地问:“你又会拥有什么样的一匹马呢? ” “我会拥有一匹美丽的独角兽,它有轻盈的脚步和湛蓝如海的眼睛。在它的眼睛里,你看不到自己的倒影,却能看见它来自的那片四季如春的森林。。。。。。” 我轻轻地说完我的答案,整个会议室都安静了下来。麦可说,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听到的最精妙也最独创的答案。据说,沙漠里的那座房子代表你自己,而所谓的马则代表你期望怎样的灵魂。 假如真的如此,那么我是不是应该欣喜,我仍然还有如此丰富的联想力?假如那座变化无穷的水晶房子真的代表我自己,那么我所向往的灵魂,原来是美丽祥和而又纯洁的独角兽。从希伯来的《旧约》中就已经存在的独角兽,不屈,善良而与众不同的灵魂,曾经几经陷落人类可怕的圈套的精灵,还有它起死回生的神力。 假如你知道《指环王》的故事,你也许会知道彼得·毕格写的魔幻经典《最后一只独角兽》:有一匹孤独的独角兽,平静地生活在一片美丽的森林里,但是却在偶然之中得知自己可能是世界上最后一只独角兽,因此踏上了寻找同类的漫漫征程。这匹美丽的独角兽几经生死,甚至幻化成美丽的少女,几乎忘记自己曾经的使命,但是最终战胜了那个将所有的独角兽囚禁在深海之中的恶魔和象恶魔一样邪恶的国王。但是这险象环生的旅程,却造就了一个美丽的传奇。 只是这个传奇,并不是公主王子的爱情传说。即使是被禁锢在人形中的独角兽,仍然苦苦思量几乎已经忘记的旅程和它所要追寻的一切。可是,即使如此,却仍然无损她高贵的气质和体态,甚至是轻捷的转身,奔跑的姿势,永远不脱独角兽的影子。 麦可的问题自有其精妙之处,甚至的确可以籍此窥探人们的内心和向往。麦可在会议结束的时候出其不意地说,参加这个研讨会的人中,有一个人给他的印象最深刻,不单单因为在研讨会中的各项作业,而且还给出了最好的答案。他特别地给了我一张星巴克的咖啡卡以示奖励,这是他最钟爱的咖啡,一日不喝则百事无味。我和麦可挥手作别的时候,他说,希望你永远保持这独特的灵魂和自我。我微微一笑作答。 这个世界上我曾经遇到过多少朋友,擦肩而过多少匆匆的过客。真正泄露了我内心的,原来并不是我的文字和爱好,却只是两个简单的问题。而那个在霎那间读懂了我的人,却和我素昧平生,而且失之交臂。但是,我却并不在意。就像我在这个同样落雨的夜晚,伴着冷雨敲窗,写下彼时的心情,写给我自己,还有那些和我相似的灵魂,即使是最后的独角兽。
10月27日 八十八夜两个月前,《牛津艺术史》的翻译和润色终于告罄,我也觉得长舒了一口气。因为在翻译的过程中将又厚又重的原书拆分,所以如今一本厚厚的艺术史已经完全散
架。此时,在看自己第一遍翻译的初稿,已经觉得难以入目。出版社催促我写译后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因为一直没有想好到底要写什么。今天回到家中,满脑子都
是后天大老板要的价格策略分析,弄得我心烦意乱。很奇怪,我虽然擅长所从事的工作,但是我却无法从其中汲取精神的安慰。而每每让我从烦扰中静下心来的,除
了美丽的象形文字,还有艺术。 去年春天到欧洲旅行的时候,我特别去了位于阿姆斯特丹的凡高博物馆和艺术之都巴黎。虽然曾
经看过无数遍凡高的各种作品,但是在看到真迹的时候,还是感觉无比的震撼:凡高笔下那些神情愁苦的农民,在厚积的油彩中显现的模糊的轮廓,还有他举世闻名
的向日葵。凡高曾经说,我想画上半打的向日葵装饰我的画室,让纯净的或者调和的明黄,在各种不同的背景上,在各种不同色调的蓝色底面上,从最淡的委内罗斯
蓝到最高级的蓝色,闪闪发光。可是,我最喜爱的凡高作品,并不是他这些明亮而生动的向日葵,却是他笔下的《杏花》。我仍然记得我站在这幅幽静如娴静的古中
国一样的绘画前,仿佛嗅到月夜下杏花的清新气息。而在巴黎,自然一定要去卢浮宫欣赏一下举世闻名的杰作。不知道是不是满目皆是的绘画昏花了我的眼睛,我眼
中的青铜雕塑闪着淡淡的幽光,而洁白的大理石雕则肌肤饱满润泽,仿佛可以看到肌肤下面微微流淌的气脉。 艺术史中的艺术,并不完全是一种美感的盛宴。譬如各种各样的后现代主义艺术,甚至令人觉得乏味的版画艺术,都自有其发展的轨道和风格。《牛津西方艺术史》采取非常规的编纂方法,打乱了大多数人熟悉的艺术史分段,再加上51位创作者的不同风格和侧重点,使得整个翻译十分耗时费力。我仍然记得那些无法休息的周末和假日,回绝了多少朋友的邀请。更要在完成白天的工作之后,无暇疲惫而继续挑灯夜译。或者是因为自信的中文和英文功底,虽然时常拖拖拉拉,可是有时也能一日千里。编辑反馈说,看着译作一天天增长,感觉渐入佳境。 八十八夜,是日本人形容新茶之味的说法。自立春之后的八十八夜,所采摘的新叶制茶。春天草长莺飞,正是茶叶最盛的时期,因此也具有最上好的滋味:新鲜,甘甜或者微微的苦涩,唯有这一季最为鼎盛。然而,完成这部书的翻译,我花了不止八十八夜的闲余时间。我也曾经抱病坚持,也曾经在数日不动笔的懒散期之后继续。有时候,文兴正浓,所以下笔如飞。还有很多时候,几乎要放弃不做。此后看来,当时的感觉远不如回忆时这样富有戏剧化。对我来说,这本书其实是风霜打过,梅雨浸过,烦扰的尘心和刹那的空灵共同炮制的八十八夜。李碧华如此说八十八夜:“只要熬过八十八夜,失去的会回来,徒手者有物盈握。小孩在母体中,八十八夜,已具人形。。。。。。八十八夜,心情已收拾,面对现实。八十八夜是千头万绪,千山万水。但它过去了。泡一杯新茶,迎新天。茶色清绿晶莹,是新芽新叶的灵魂,光可鉴人。。。。。。
八十八夜,我也终于摆脱这重负。回归我起初看山看水的悠闲 10月25日 浮世绘(三)最后的午餐 何凯因是不折不扣的ABC(American born Chinese,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不过和许多海外及港台侨胞一样,她并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或者华人。人各有志,每当她刻意地要澄清自己的非华人身份,我也表示理解。只是,凯因也继承了美国人的饮食和生活方式。所以,她有点胖,而且即使按照美国人的标准,也的确有点超重了。但是,她很看上去实在是个随和的人,所以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朋友。 我认识何凯因是在一次美籍华人的聚会上,很巧的是,她正好在我实习的部门附近工作。那天,她披了一条很好看的黑色真丝煅披肩,绣着很美丽的花朵。我称赞她的披肩好看,她说我的英语说得很好,两个人就这么认识了。我和她一起出去吃过几次午饭。她正在发愁男朋友的事情。我安慰她说,男人并不都是以貌取人,何况你还是蛮cute的嘛。又有一次,我因为项目中的金融问题去请教过她一次。她很高兴。还和我说,曾经有一个高管级别的男同事也请教过她,那时候正好公司正好火警演习,于是这位高管对她说,我们还是不要下楼去了,把帘子拉开,我们两个就呆在办公室里,继续研究这个项目。好不好?这个故事,凯因和我说过很多次,虽然她也知道我听过很多次。每每她说起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总是很灿烂。 我离开实习公司的时候,还和凯因吃了一次告别的午餐。她很热情地问起我将要就职的公司,而且还提起有个同事也曾经在申请这个职位。最后,她突然告诉我她有了一个男朋友,“而且,他还是个白人。” 凯因如是说。虽然我并不能苟同白人男朋友就一定比其他人种的男友高等,不过当看到凯因兴奋和幸福的表情,我还是真心地替她高兴。 一年以后,我又在无意中遇到了凯因。此时,我已经回到以前实习的公司工作。所以,在电梯口看到凯因的时候,我很开心地叫着她的名字:“嗨,凯因,我回来工作了。” 她也很高兴地伸出手上的戒指给我看:“我结婚了哦。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36岁啦,真是谢天谢地,我爹妈都快失去信心了。” 因为碰到了凯因,我们又约了一起吃午饭。可是,不知怎么,到吃饭的时候,凯因临时拉了一个菲律宾的女人来。“她是我的好朋友。”凯因介绍说。我向来不介意多一个朋友,所以就爽快地答应了。如果光看脸,菲律宾女人迪尼斯大约35岁,但是她的手又黑又瘦,看起来已经上了点年纪。迪尼斯对我并不热情,甚至有点冷淡。她自始至终谈论的是最近date的几个男人。 “其中一个男人真的很cute, 可是他口臭很厉害。天,我都不知道要不要和他kiss。” “另外一个嘛,他是有女朋友的。不过,我觉得他并不爱她哦。看他的body language就知道。我觉得他很喜欢我的。哎,不知道要不要把他抢过来呢。” 我赶紧吃光面前的沙拉,显然迪尼斯这话并不是说给我听的。我低头吃饭的时候,她开始对着我说话了:“咦,你只吃沙拉阿。在减肥阿?” 不等我回答,她又自顾自地说:“我也在减肥,因为我实在有个坏毛病,就是我觉得孤单的时候,就拼命地吃。可是肥了就要拼命减。” 我说: “我没办法节食,节食一顿,估计要多吃好几顿。”突然,我看到凯因的脸上有点尴尬。因为无论是我还是迪尼斯,都决不能算得上是肥胖一族,而这个话题对于凯因来说则过于敏感了。于是,我赶紧转了话题:“凯因,你还没告诉我,你先生是怎么求婚的呢。” 凯因说:“其实也没什么啦,我们正在吃饭,他问我要不要嫁给他。正好服务生过来问我要不要饮料。于是,我对服务生说,要。然后又对他说,也要。” 她低头看了看手上的戒指:“后来我们去拉斯维加斯结了婚,所以,没有婚礼。毕竟,有人要我已经很不错。”她最后的一句话说得很伤感。然后,她的眼珠突然在我身上转了转:“像我和迪尼斯这样的担心,你大概是永远不会明白的。” 我一时语迟,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这顿午饭虽然因为迪尼斯的缘故有点变味,但是还算皆大欢喜。凯因和我约了一月后再次吃午饭。 大概意识到凯因的心理负担。和凯因的第二顿饭,我叫上了马来西亚人Te. Te是典型的玻璃,极为注重饮食,对洋人相当仰慕,但是他却不失风趣。而重要的是,凯因说她和Te的关系很好。只是,吃饭的这一天,凯因的心情并不好。原因是因为前一天她的丈夫无缘无故地在机场帮助一个素不相能的中国女子。“你知道吗,这个女人原来是在索尼工作的。可是她品行实在有点问题,很快就勾搭了她的老板。你要知道,他老板是有太太的。东窗事发,两人都被公司开掉。这女人失去签证,不得不被遣送回国。现在又费尽手段用旅游签证来美。那男人还来接她。”凯因的语调高而急促,愤怒地攥紧拳头。“而且,她居然还叫我先生帮她提行李。这女人真是厚颜无耻。我真是奇怪,中国那么多男人不嫁,非要跑到美国来勾引有妇之夫。” “Jas你住哪里啊? ”Te开始岔话题。 “Buckhead." 他顿了一下:“那是个好地段。租的房子?" 我摇摇头。“买的公寓房?”“哦,不是。”“难道是独立房啊?”他几乎质疑。这回轮到我诧异了。Buckhead是个好地段,房子自然不便宜。可也并不是非要大富大贵的人才能住得起。这个话题更引起了凯因的不快:“我说漂亮的女孩子什么都不用愁。既不用减肥,还能住好房子,还有人追。不过,我好象听说,大陆很脏的。” 凯因的语调既愤怒又讽刺。接着,她又补了一句:“我妈妈说她去大陆的时候,那些人就随地吐痰,然后拿土一盖,有时候就直接用鞋底蹭掉。又脏又穷的地方,真的很恶心。”她做出一副厌恶的表情,眼睛却瞟向别处,并不看我。 不知道是实在太突然,还是太诧异,更加上她故意的挑衅和恶意。平日里伶俐的我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否认。因为,我可爱的同胞们确实有人有随地吐痰的习惯,而且直到现在还有人如此。我看不出这个习惯和我有什么关系,和我的身材相貌以及住宅有什么关系。可是,阅人无数,我也明白当一个人莫名地挖苦你,是因为她心理的不平衡,或者说是因为她只能通过攻击来泄愤。我很想告诉她我的国家并不是她想的那样肮脏和贫穷。我也很想给她看看上海和北京那些美丽的建筑和夜景,已经远远不是美国的城市所能媲美。可是,我突然觉得其实和这样的人,无须多费唇舌。最重要的是,我无须让她觉得,其实她的话伤到了我。因为,无论我距离中国多么遥远,那永远是我故土难离的祖国。 于是,我平静地吃掉我的午餐,然后回去上班。通常,我们总以为不美丽的女孩子心灵美,或者善良,或者可爱,或者体贴,或者独有气质。总之,上天决不会让一个人一无是处。而美丽的女孩子则难免骄傲,自私,唯我中心,即便美丽又善良也大多红颜薄命或者有其它不幸,因为上天也决不会让她独占这十全十美的好事。我起初也以为凯因虽然并不美,可是她很和善,很真诚。但是,我忘记了,凯因的心中也许并不如她表面那么和善和快乐。我想,我再也不会找凯因吃午饭了。因为这两顿午饭吃的实在太无聊了。 可是,凯因却主动来找我了。她找我的时候,凯因就职公司的一位GM正好在和我聊天,这位GM和我是旧识,而且关系很好。让凯因担心的是,这位GM正好管着她所在的部门。是啊,这个世界是多么小啊。你认识的人,也认识另一个认识你的人。我可以看到凯因脸上的不自在。甚至,她紧张地问我:“我们一起吃午饭吧。下周好不好?” 我很想说,算了吧。可是,我在凯因脸上捕捉到了一丝内疚。于是,我说,好吧。 最后的这顿午餐,只有我和凯因两个人。她很起劲地找着话题,我也很礼貌地应酬。整个午饭过程中,凯因一直注意着我,期望从我脸上看出一些倪端来。告别的时候,凯因欲言又止,但是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后来,这位GM还真的问起我对凯因的看法。我笑了笑说,“我和她不太熟。” 此后,每次看到凯因的时候,我们彼此还是会打招呼。可是,也就仅仅是打招呼而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是多么脆弱。一点小小的妒嫉心,一个不经心的问题,就能毁掉一个人的心情。 10月17日 浮世绘二:薇薇安 薇薇安是我几年前回国在上海认识的一个女孩子。那时候我回上海依然只是过客,或者是浮在人群之外,但是也少不了和朋友的寒暄和应酬。阿卡也是其中之一。象
许多上海男生一样,阿卡虽然年轻,但是人情世故已经懂得不少。他听说我回来,坚持要为我洗尘。阿卡和我约在一家上海本帮菜倌,只因为有一次我无意说,这家
的糯米藕做得实在糯香好吃,而且环境也还算清雅。阿卡还说,要带一两个朋友来助助兴。我就是这样认识了薇薇安。她并不是上海人,可是因了上海这多少有些欺
生的环境,因此更加极力地融进上海人的圈子。所以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她的打扮和样貌,乍一看就和上海的女孩子没什么区别,只是上海话说得还有些蹩脚。
可是薇薇安的身上有一些特质,让我不由得多看了两眼。她也对我多看了两眼,只是她的打量和她的眼神一样,带有太多的层次:审视,比较,好奇还有戒备。 那顿饭我吃得索然无味,尽管阿卡十分地周到和殷勤。可是薇薇安的目光和问题却让我颇不自在。在阿卡结账的时候,薇薇安悄悄问:“你这双鞋子是哪里买的?很 灵的。”我看看脚上那双淡紫色的便鞋,连自己已经不记得在哪里买的。薇薇安又说:“哎,我的脚太大,根本穿不了这样的鞋子。”确实,薇薇很高,可是因为 瘦,倒也还相称。耳际垂着大大的耳环,嘴角有一颗黑痣,眉毛高挑,这一点又和上海女孩子的气质不符。 后来,我,阿卡和其他几个朋友又聚过几次。薇薇安几乎每次必到。渐渐地,我对于薇薇安的精于算计和凌厉颇为印象深刻。譬如,她可以在聊天的时候很巧妙地打 听出对方的薪资行情和家庭背景,并且在经过比较之后调整对人的态度。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我初见到薇薇安的时候感觉不自在的原因。但是,因为她算得是阿卡的朋 友,所以我还是温和有礼地待她。只是对她探头探脑的问题一概含糊而过。薇薇安显然家境并不富裕,所以她在穿着打扮上可谓用尽心思。她不但熟知路边的外贸小 店,更对商店中何时进行大甩卖也一清二楚。薇薇安显然也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如何遮盖自己的缺陷。 她高瘦,并不曲线玲珑,可是腰部的线条却宛若水蛇,因此她最喜欢穿的莫过于露脐装或者腰身紧俏的衣服。薇薇安对于阿卡的热情,明眼人一看便知。可惜阿卡始 终装糊涂。后来,我回美国的时候,薇薇安坚持要了我的联系方式。 只是,我没想到,后来我真的在美国碰到了薇薇安。正向她说得那样,世事难料,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只是,此时的薇薇安已经和我在上海看到的那个女孩子略 有不同,她已经结婚生子,有了一个女儿。薇薇安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并没有说自己是如何认识现在的丈夫。可是,阿卡告诉我,薇薇安的丈夫其实是阿卡公司的一 个中层管理经理,从美国派到上海来工作一年,其实已经人到中年,有妻有子。大约是在异国太寂寞,薇薇安常常带他出去,一来二去就在一起了。后来,美国人要 回美国,薇薇安又恰到好处地怀了孕。就这样,美国人虽然回了美国,可是另一端线却还在薇薇安的手里攥着。说到这里,阿卡在线上打了一个诡异的笑脸给我: “你现在知道为什么我当时要装糊涂了吧?” 可是,阿卡摆脱了薇薇安,我却没有。我并不清楚,薇薇安执意要和我保持联系究竟是为了什么。可是,她给我的感觉就和我初见她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薇薇安不 止一次地打听我的状况,并且多次提出要到我家中做客。可惜我实在没什么心思下厨,每每都约在餐馆了事。她的丈夫看起来人不错,虽然并不英俊,但是五官端 正,衣着整洁。薇薇安的这一搏显然值得。薇薇安和丈夫与前妻生的孩子似乎也相处融洽,虽然她和我抱怨过几次,可是那抱怨也不显山露水。她对于自己如今居住 的房子似乎相当满意。有一次不知道怎么她的话多了点,告诉我她在上海的住所狭窄而且寒碜。“你哪里知道我那时受得苦。”她说。我无言。可是,她仍然喜欢比 较,喜欢有一种比人强的优越感。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她的这些微妙心理,我却佯作不知。阿卡说,这可不符合你做人的风格。他曾经多次说过,我虽然为人 友善,但是却并非人人都可以做我的好友。言下之意,颇有些不解。阿卡不明白,薇薇安的精于算计和凌厉,必然是曾经受过多次的打击,而她又太不甘这样的命 运。我并不知道薇薇安是否真的爱她现在的丈夫,可是她看起来至少幸福快乐,这也许是她当初一直没有的东西。她在和我提起在上海的日子,曾经的自卑和绝望心 情。总让我无言以对。 后来,薇薇安丈夫的前妻换了工作,把孩子也一起带到了另一个城市。为了能和孩子多见面,薇薇安的丈夫也搬迁到了那个城市。薇薇安对此虽然颇有微词,可是却 从来没有在丈夫面前表现出来。现在,薇薇安偶尔会给我打个电话,因为见不到,她放松了很多,有时候还会和我说一些真心话。我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 我记不得何时看过一篇微型小说,讲得是一个叫薇薇安的外地女孩子在上海打拼天下。她的薪水有限,家境也并不宽裕,而办公室里的女孩子争奇斗艳,令她无颜以 对。所以,这个叫薇薇安的女孩子努力存了两年的薪金,在美美百货,买了一件九千八百元钱的裙子。从此,薇薇安的处境开始变得微妙,办公室的同事开始揣测她 的来头,并由此对她不由得另眼相看。如今,我遇到了一个真实的薇薇安。只是,这个真实生活中的薇薇安,运气更好一些,而且也更精明。 9月5日 诗意地安居(二)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都说草木知秋,秋风刚一卷过,路边的枫树就染了红黄的晕。天气也开始变得清凉了,早晨起来到露台上,吸一口清冽的空气,很是舒服。5月播下的种子,都已经开始结果。亚城的土是红土,粘结性大,我和妈种植的时候也没有翻土和配基肥。所以,并不指望那些豆儿,西瓜或者是西红柿能有多大的收成。主要还是为了老妈找点乐子。 起初的豆荚藤刚刚发芽的时候着实地喜人,粗壮的苗儿几乎把覆盖的泥土都顶翻了。后来,又郁郁葱葱地爬满了一墙,可是过了很久都没有看到它开花。妈很着急,催着着我买肥施肥,我倒是照做了,可是仍然并不指望有什么收成。即便不开花结果,我想,在雨天听着雨点落在藤蔓上,看着那因为落雨而变得更加青翠的藤蔓,总让我想起从前蜿蜒的常春藤。不下雨的日子,隔着阳台上的纱窗,看着阳光在叶子中间斑斑驳驳的影子,微风吹过巴掌大的绿叶,也自有一种悠闲。我觉得就已经足够。所以,后来在豆荚藤中发现一朵白色的小花时,我还是惊喜了一下。花逐渐地越开越多,后来长出小小的豆角,弯弯的像下弦月。再后来,我已经可以从上面掐下一把豆角来。只是秋风紧了,大概到冬天就没有这样的花和豆了。 种西瓜其实是无心栽柳。我去买花草的时候,顺手捎给妈一棵西瓜的小苗,让她种着玩。至于结西瓜这样的事情,连老妈自己也不抱多大的希望。西瓜秧倒是显现出极为旺盛的生命力,不久就爬满了整个种着小松树的小坡。黄色的西瓜花开得一片一片。西瓜花又叫半日花,半天就败。只是却基本上没有雌花,也就谈不上结果。我查了google,知道雌花有类似于小西瓜样的花房。最后找来找去,终于在西瓜秧长到两三米的时候看到了雌花。于是又学了授粉,在阳光下和这蜜蜂的嗡嗡进行人工授粉也还是件蛮有意思的事情,这是因为雌花太少,而采蜜的蜜蜂总是忽略藏在叶子下的雌花。在授粉之后,小西瓜终于露了头,而且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子,每天都大一圈儿,十分让人开心。结果我每天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拉着妈去看西瓜。老妈给她心爱的西瓜都系了红线,为的是便于寻找,还特别地按照老大,老二的顺序给每个西瓜起了名。有一天数了下,居然有七八个小西瓜。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西瓜老大在长到小皮球那么大的时候就不再生长,后来被老妈在清蔓的时候给误剪了下来,老二后来者居上,可是长势喜人,样子却从刚开始的滴溜儿圆变成个“倭瓜脑袋”。老二在蔓上挂了数天,也终于停止了生长,在被我实在忍不住切开来的时候,瓤子才刚刚有点点粉红,味道不甜,有点清淡。老三老四则不知道为何挨个夭折。那几天,老妈每天都在说,不会再收西瓜了。可是,柳暗花明,突然有一天在绿色的西瓜叶子里面,发现了一个翠绿的西瓜,标准的长圆形,清晰的纹络,瓜皮在阳光下闪着油亮的光泽。真是一个漂亮的西瓜呀。这个后来者居上的西瓜,不但个头上赶超了老二,甚至在长大的过程中都保持着漂亮的西瓜样子,没有变成倭瓜头,而后来我又在另外一枝侧蔓上发现了一个同样漂亮的西瓜。由此,老妈终于不再绝望。真是个前途无量的西瓜。
小时候的西瓜,真是好看!
长大后还是保持了漂亮的椭圆形,只是因为秋露的原因,挂了一层霜。 已经壮丽牺牲的老二,可惜了小时候可爱的模样。真是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可是我还是很喜欢它。 翻了身,露出白肚皮的老七 当然,还不能忘记说说青色的番茄。在并不肥沃的土地土地上破土而出的种子,居然长成这样高大的苗,然后又开始结出一颗颗青色的果实。可是,什么时候变红,却丝毫没有动静呢。
最后,还是看一下我最喜欢的花吧。这包花的种子其实得来得很轻易。我曾经忘记了它。可是没有想到居然会开出这么多的颜色。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陶渊明爱的人间乐趣,也不过如此吧? 8月25日 诗意地安居(一)-偷得浮生半日闲 我喜欢种花,妈喜欢种果。在搬了家之后,在后窗给她开辟了一个小园子让她侍花弄草,二楼的露台放我的兰花。以前住的小区有严格的规定,最多养几个盆栽,而且还不能放在室外。自从有了这样一个袖珍小园子,每天我回家都会在那里呆一会儿,花草树木的清香总让人心情很宁静。刚开始,妈种了不少樱桃罗卜,长势很喜人。可是,大概因为土质的原因,并没有丰收的喜悦,收了大小不一的一堆萝卜儿,趁着绿油油的叶子,也算讨个喜兴。
天渐渐地凉了,原来种的种子发芽,生根,长叶,越来越郁郁葱葱。
也算姹紫嫣红
美丽的凤尾蝶和初开的花朵 青春似酒 阳光下的小花 Black Diamond 西瓜花 春花秋实 小西瓜 番茄花 午后的阳光-还是凤尾蝶 6月27日 夏夜里的萤火虫昨天出去和朋友小聚,结果到半夜才回。打开车库门的时候,看到飞进来一只小小的虫子,幽幽地一闪一闪,原来是萤火虫。我站在门口看着那一明一暗的光辉,在这个开始闷热的夏夜里,突然觉得心情十分地平和。这是我换工作三个月来从来没有过的平和。小小的萤火虫似乎特别来安慰我疲倦以极的身心,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这许多天来,我都在紧紧张张地工作,面对一个怀孕又高度紧张的女老板,我的神经也觉得很紧绷。一眨眼,三个月已经过去了。可是我已经开始觉得厌倦了。怪不得女人很难做到高层经理,能做到高层的女人多有比男人更强悍的神经和意识,加上荷尔蒙变化带来的情绪变化,一切都可能变得令人沮丧。但是,既来之则安之,在一个只有我一个人是外国人的品牌队,更尤其是在交流和展示以及复杂的人际关系中都要长袖善舞的公司里,难免要令人觉得疲惫。不过,我想一切随缘好了。上天给我这么个机会,必然是有其原因的。
小小的萤火虫,在夏夜里持久忍耐的幽明的光芒,让我在这几个月里的疲惫和厌倦烟消云散。
我一直看着它飞累了,停在墙上,然后才悄悄地上了楼。
昨天品尝了四种葡萄酒,最喜欢的还是第二道配三文鱼沙津的果味葡萄酒,很清淡爽口。我的眼皮在“善德女王”第9集的音乐中越来越沉重,但愿是个美梦吧。
5月23日 岁月的香气沈从文曾经在《劫情余书》里留下的最优美的情书,他曾经这样写道:“我行过许许多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华的人”。 而朱生豪和宋清如的情书里也有如此动人的一句:要是我们两人一同在雨声里做梦,那境界是如何不同;或者是一同在雨声里失眠,那也是何等有味。
这行云流水一样的文字,让我想起来清晨在碧青的天空下随风起伏的林海,在阳光下泛起的柔波,和我看风景时候那种宁静的心情,非关风月。我最近常常陷入这种沉静当中去,无牵无挂的一种随意,仿佛是修行者,在霎那间又增进了见识。原来我心爱的文字,从来不曾远离我,只是在我疲于应付的时候,我暂且把它们埋葬。可是,每当我沉静下来的时候,常常会在不经意的时候,被这美丽的文字浸染。假如再选择一次,我仍然还是选择做一个中国人,一个热爱着中国文化的炎黄子孙。在静静流淌的时光里,以美丽的象形文字消遣我的人生。在我的内心深处,我的中国是云卷云舒的黄花梨,小阳台上清幽的栀子花,朵云轩里温润的墨香,还有夏天父亲亲手做的桂花银耳莲子羹,放了切得细碎的橙皮。我还记得我去朵云轩里买过一些文房四宝,只是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还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突然在尘世中迷失了,那个需要敷衍和交际的世界多少是有些迷惑的。你分不清人的真心和假意,更分不清眼前的面孔到底是真诚还是虚伪。我从前是不在乎的,后来我开始在乎,然后我觉得厌倦,现在我突然又找回了从前那种专心致志做我喜欢的事情的感觉。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曾经说过即使多年不见,即使只是在电话里说说话,也还是很亲。我也有同感,这种亲近的感觉,总让人觉得好像是靠在温暖的炉火边。我在宫崎骏的动漫里,领略了同样温暖的感觉,只是更细腻更生动,因为他笔下的世界通常是孩子眼睛里的世界,透过童年彩色的毛玻璃看到的一切,带着柔和的光。很多年,我还保留着几个好朋友曾经留下的笔迹,我很惊讶我现在很少留任何的笔迹,偶然突然写下来的,通常是英文的开会笔记,或者是买东西的清单。
有一天我搬家,翻出保留了多年的书简,我想起这些朋友的细心:只因为我无意中说过不喜欢电邮,更喜欢书信,于是就常常会收到这样的亲笔书信。我买了一个樱桃木的木匣子,还带着一把仿古的铜锁,佩着绿色的丝绦,装了这些书信。在我的木匣子里,还装着很多其它的东西,有一个折叠的烟盒,是一个非常俊美的男孩子留下的,到现在我还记得他笑起来的样子,清新得像春天的夹道树;一个带珍珠母挂饰的银链子,是小吉在我临走前给我的,另一个是镶着四叶草的幸运项链,送项链的人现在已经失去了联系;还有小花送给我的硕大无比的水晶玫瑰花胸针,我生了他的气不再理他,但却并没有忘记他对我的好;两三个精致的娇兰小香水瓶,兔子买来的,我忘了用,却留下了岁月的香气;还有姐姐寄来的生日贺卡和她的结婚照片;当年的同桌画给我的金色凤凰,一只软玉雕成的小鱼,一串散了线的檀香佛珠,和据说是高僧开了光的琥珀珠。还有一个朋友曾经送给我西藏捎来的金翅鸟护身符,镶着绿松石和红珊瑚珠子,可惜遗失了。还有乡土气息的小东西,比如强强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双鱼蜡染挂饰,五彩琉璃鲤鱼,据说是普陀山求来的檀香木观音牌和碧玉观音坠,他到迪斯尼乐园时候买得小熊维尼钥匙扣等等。当我翻出这些藏在匣子里的“珍宝”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曾经是多么幸运,有那么多对我好的朋友和亲人。
也许当年收藏这些东西,只是下意识里的一个动作,可是我后来才明白原来我是在收藏爱和情谊,如今很难找寻的真情和友谊。如今在这寂静的深夜,我坐在电脑前打下这一行行的文字,突然觉得其实我无需抱怨太多。从前的朋友或走或留,但是却并非燕过无痕;而我还是从前的我,喜欢清新淡雅的家居,偶尔做做好吃的小菜,写写字,上上网,听听音乐,看好看的电影,穿美丽的衣裳。大嫂说,有时候觉得我像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的人;我并不在意,我的世界本来就是多重的。否则,我如何在这个世界里谋生?行走的边缘,也或者起起落落,更兼无法躲避某些伤害,可是我为什么要在乎?若得诗书陈梦醒,这一生也仍然是丰富的。
5月18日 Drama Queen 星期一未必是黑色的,但是的确是我不情愿的一天。坐在一群同事当中,看着他们争论了一个多小时的bundle program,巴不得逃之夭夭。这个可和我心目中想要做的事情不大一样。不过,修炼第一层,就是忍耐了/
回家之后决定出去散步。今天的天气有点微凉还有点薄阴,路边还有细碎的青草香,一路还可以看着各种各样的老房子,新房子,不同的建筑和格局。心里想,原来周一也并不像想象得那样糟糕。
回家继续看90210,只是让我吃惊的是,剧中我原来最喜欢的那个叫小银的女孩子,突然变成偏执狂和drama queen.大概再正常的人去了LA,也不得不变得神经过敏。不管怎么说,想起来从前问过一个中国男生为什么不找个美国美眉作女朋友,他只说了一句话:“ Too much drama". 忍不住莞尔。
生活原来就是百转千回也变不了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再加上一点点drama,不要太多。
还是少年不知愁滋味。 5月17日 值得一看的美剧最近看了几部美剧,虽然大部分的美剧看看就烦,不过这几部还比较好看。
最好看的首推《two hand a half men》,可惜更新太慢,现在简直到一周才更新一集的地步。花花公子,居家好男人和小鬼头的故事,只是花花公子自从招惹了个厉害的未婚妻之后,就已经失去了花花公子的特性,只是情节诙谐,语言生动,完全可以做国内的附属英语教材。而对于没有泡妞经验的小子来说,还可以借鉴花花大少泡妞的法宝。
另一部片子有点逐渐失去兴趣《lie to me》,不过因为题材新颖,所以还是比较值得一看。是啊,人可能会说谎,但是表情也无法说谎。我一想起上周我装模作样地对汤姆大叔说,老大,你好像在说谎哦。吓得他有点灵魂出窍,还故作镇静地说,你看不出来,因为你没受过专业训练。殊不知,他这么一说已经承认了。现炒现卖,还好他现在已经不是我老板了,所以我还是可以小小地得意一下:“got you!"
第三部《90210》并不够好看,除非你想了解美国的rich kids到底过得怎样的生活,可是我觉得很有看头的是,即使在学校里应该纯真无邪的学生,也不得不按照某种游戏规则来出牌。 you can still see things without your eyes. 这里面我很喜欢那个叫silver的女孩子,很率真也很特立独行,从来不屑一定要fit in。她有她的苦恼,可是有几个女孩子会想到给自己开一个" half birthday party" 呢。我发现我很喜欢那些坚强而且乐观的女孩子,好比那个在宫崎骏的动漫中被荒野女巫诅咒而变成了90岁老太太的17岁女孩子,她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说:“不管怎么说,我看起来还是个很精神的老太太。”真是叫人喜欢。
2月18日 春天的惊雷我不喜欢冬天,因为即使是绿意并不完全凋落的亚城,冬天也还是很萧杀灰扑的感觉。所以,我常常在无聊暗淡的冬日里,盼望春天。然而,有时候料峭的春寒,也不由得让人觉得寒意渗人。今天,海那边的暖流终于卷来了一场惊雷,还有春雨。可是这个下午,我觉得既沉重又疲惫,甚至连最基本的敷衍都懒得理睬。下午4点钟的时候,我拿起外套,决定到外边走一走,才发现扑面的风,已经又温暖又湿润,好似吹面不寒的杨柳风。路边的红玉兰,已经含苞,西桃路边那一片堂皇气派的教堂和拱顶,都是我曾经喜欢的风景。可是,我却并不觉得轻松和适意。
傍晚时分,踩着湿光漓漓的路面去取信,有点不太相信再过两周我就要搬离这个小区了。新家,总是有点遥远和陌生的。我记得在网上搜到这个地方的时候,照片里的房子中镶嵌的石块,看上去居然像是癞皮狗,幸好因为地段好所以硬着头皮去看了看,结果竟然一见钟情,就这么定了。闹市中取静的地方,所以迂回辗转地才能到大路上,砖石台阶尽头是一扇闪着幽光的木门,很别致。虽然不是很喜欢现在住的地区,可是真的要离开,多少还是有点不舍。抬起头看看深蓝的夜空,心想,在这个浩淼的宇宙里,我是多么渺小,而偏偏我不甘于这样的渺小。有时候,突然发现身边的人一个个都已经变得面目很模糊,甚至连自己在镜子里的容颜,也觉得陌生起来。
取信回来,看到清风的留言和漫画里最美丽的夕阳,我不禁莞尔,似乎找到一个和我相似的朋友。
清风如此叙述看雨的心情:“我着迷了地喜欢看这些周而复始不断变幻的自然现象。雨水如是,火焰如是,海浪如是。
我终于给自己的心情找到了答案,无论看怎样的风景。
2月8日 Winners Get Back Up on the Horse记得从前看过一本书,细节决定成败。其中提到过一个面试的人,他工作的12家公司不是倒闭,就是经营不佳。可是这个人在面试的时候,却很自信地说,所有的人都只学习如何成功,可是他却从12家公司的失败经验中得到了无比珍惜的教训和成长。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经历失败的人,都有勇气和自信这么说。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才1年半,可是顶头大老板和顶头小老板都已经换了两拨人。我是一个很敏锐的人,和新来的老板共处不过两个多月,其实就已经知道了他的弱点和优点。所有的人都说,也许这个老板比以前的老板强。可是在我看来,两个人其实都是半斤八两,各有利弊。可是,我却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珍贵的管理教训。是的,我说的是,教训,而不是经验。一个好的老板,可以提拔你,令你成长得很快。可是不经历风霜的成长,必然容易摧折。所以,虽然我有时候也还是很羡慕,另一个小组的同事有很好的老板,可是我想,我并不愿意就此觉得自己的运气太差,或者倒霉。相反,我想,也许职业生涯早期的不顺,更有利于将来的发展。
今天和强强聊天,聊到管理和成功。正如JACK WELCH所说的那样,最好的经理并不是完美的,但是他们总是从失败中奋起并取得成功(Keep Getting Back on the Horse)。因此他们所要寻找的人,正是那些虽然曾经犯过错误,并不完美,但是却知道从失败中汲取教训的人。
假如,一个人永远没有经历失败,或者是上天给他的福分。天时地利人和。可是经历失败的人而知道如何从失败中重新回归成功的人,才是真正的成功者。
"Leadership is about results, not experience, not education, or any of the other things that everyone claims is leadership. It's about to Being able to consistantly deliver results, or Being able to recover from falling off that horse, o And geting right back on until you ultimately deliver results." That's so in line with what I keep telling my clients and my youth leadership groups I work with. The path to your destination is almost never a straightline. There will be zig zags, side trips, and steps backward. Too many people slip off the trail, and just walk away telling themselves they just failed. The winners are the ones that learn from what took them off the trail, figure out how to get back on the trail, and keep steadily plodding toward the goal even with the setbacks. Failure Is a Choice--Choose to Win You only fail one time--when you say you have....and QUIT. When that happens there is only one guaranteed outcome--Failure. That makes failure a choice. Those that choose to not get back on choose to be victims. Those that win choose to get back on the horse, get back on the trail and plod along toward the goal 我记得我从前常常和一个朋友抱怨我受到的挫折,因此在这个朋友眼睛里,我是一个挫折很多的人。其实,我只不过把这个朋友当成自己的知心朋友,我以为我不必要去说自己的成功和优点,别人也必然能看得到。可是,我常常在和朋友一吐心声的时候,也突然明白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这个挫折。而且,在诉说过后,我就已经找到了方向。我一直对这个朋友怀有深刻的信任,可是我也明白,诉苦决不是一件好事。
我在商学院的时候,DIA老师最推崇的一个作家,写过一本书“blink" .也就是说,很多人在作决定的时候,往往只在见面的眨眼工夫。这本书的意思说的就是,在很多人作决定的时候,或者处于经验,或者出于感性,总之一瞬间的印象,就已经决定成败。可是,很多时候,这个瞬间做的决定,也可能是错的。这个作家,还写了另一本书,谈到成功者。他认为成功的人,未必就是绝顶聪明的人,但是却占据天时地利人和。
许多第一次见过我的人,绝不会觉得我是一个坚忍不拔的人。甚至很多人,觉得我很娇气,似乎得用个玻璃罩子罩着,才能免受伤害。从某种意义上说,或者也不无道理,因为我对于这个世界,有时候难免过于天真。可是,我还记得有一次另一个朋友,用兰花来形容我的个性,他说,很多人都觉得兰花高贵而难养,但是却不知道兰花在这个世界上经历了无数的惊变,却仍然开出最娇美然而绝尘的花朵。这个朋友,很可能只是随口一说,但是我想,也许我之所以爱兰花,也是这个道理。
2月1日 随便说说最近一年来我总是觉得疲惫,而且常常还觉得身体酸痛。我一直以为只是现在工作的公司工作太忙,用人太狠的缘故。后来有一次对医生说,我经常心悸。随口说说,这位医生还算负责,让我去查血。原来是严重缺乏维生素D. 现在我才知道,严重缺乏维生素D,居然会导致慢性心脏病和免疫力低下。虽说因为还年轻,所以难免看淡生死,可是看到这个还是小小地吓了一跳。我最怕任何慢性的折磨。要是急性的也就算了。还好,发现及时,我没有慢性心脏病。但是,我却开始对什么都过敏。医生开了超大剂量的维生素D,而且严肃地注释说所以开这么超大剂量,完全是衡量超大剂量带来的裨益超过损害。原来,过量的维生素D会让人中毒。
人吃五谷杂粮,焉能不生病?可是,既然严重缺乏VD,必然也严重缺乏其它营养。我觉得我最近几年几乎过着自顾不暇的日子。商学院的日子就已经很紧张了,可是和我现在的日子比,简直是无上的悠闲啊。虽然有无数的case要读,但是至少我可以有正常的周末。不像我现在的工作,凌晨4点爬起来出差,为的是赶头班航班去出差,然后再经过整天的会议,在半夜时分才能上床睡觉。原因并非公司文化太冷血,而是我这个team事情多,人手少,而老板处处要省钱,弄得像经营一个小家作坊似的。就是因为这种疲惫,彻底将我变成了一个“宅女”,我开始热爱周末睡懒觉的时光,超级迷恋坐在电视机前不用动脑子的时光。有时候,我心想,早知如此辛苦,还不如当初去做咨询行业。
因为平日里每天都要光鲜亮丽地去上班,所以周末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终于也终于“懒惰如猪”,不必亮丽如仙子。可惜,讨厌的生物钟,通常让我在周六的早晨一如平时那样睁开眼睛。所以,下午的小憩简直如同鸦片,可以让我突然地在夜间精神抖擞。
我的新老板显然远远比我的旧老板厉害。这位初上任的时候就已经显示出凌厉的控制欲。可是他最要命的缺点却是不守时。因为不守时,他常常要飞掉非他老板级别人的约会。也因为不守时,他常常要回家工作加班。有一次他对我说,工作到晚上7-8点钟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他经常凌晨2-3点钟都还没睡觉。我心说,我坚决不要做这种事业狂人。可是,老板有他自己的办法。套一句梁满囤同志的话,姜还是老得辣啊。
今年年景欠佳,估计就是所谓的荒年了。公司银根紧缩,市场上裁员一波又一波。公 司里面各个人人自危。可是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也许哪一天,我也会华丽丽地抽身而退,回家先睡它几个月的懒觉再说。
1月27日 步飞烟三毛曾经说她最爱的一个名字,是《倚天屠龙记》里的“不悔”。因为这个名字,带着多少迤逦缠绵的爱和留恋,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痴痴的情怀,曾经燃烧过一个女子的一生。
我最爱的一个名字,却是《唐宋传奇〉里的“步飞烟”。“临淮武公业,咸通中任河南府功曹参军。爱妾曰飞烟,姓步氏,容止纤丽,若不胜绮罗。善秦声,好文笔,尤工击瓯,其韵与丝竹合。公业甚嬖之”。
看《飞烟传〉的时候,我还在念小学,故事的内容已经模糊,却一直记得这样一个清雅美丽的名字,古语中的罗袜不圣尘,也只有飞烟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后来又读了《飞烟传》,原来又是一部《断肠集》,可是,倒也并不影响我钟爱的名字。可惜她的爱人,虽然秀端有文,却全无男子气魄。飞烟被笞而死,他落荒而逃。飞烟临死前也仍然不悔:“生得相亲,死亦何恨。” 我倒替她不值。
很奇怪,我的个性,总在阴柔之中有刚烈的一面,但是这世界上我喜欢的一切东西,却永远都是美丽祥和,精致玲珑,正如“步飞烟”这样的名字。 今天是大年初二,突然想到若干年前,我读过的《飞烟传〉。这么美丽的名字,也只合在《唐宋传奇〉里。 12月30日 妖言惑众我以为我的劳碌可以在这圣诞和元旦的空歇期间可以缓解,为了那就要完成的600页,嚼不烂咬不动明晃晃响当当的艺术史翻译。前天,在改完了我的翻译之后,我变得神清气爽,老天还是公平地,多少要给我一点点假期。可是,等到兔子同学翻译的那几页艺术评论摆到我面前,天空刷地就黑了下来。为了这4页的翻译修改,我花了整整6个小时。每修改一句,我就会问一句:“兔子,你怎么不说人话呢?”他很委屈地说:“因为原作者没有说人话阿,我已经很尽力地把他写得咚咚改成人话了嘛。”
我盯着手中那数行蟹行的英文,想象着中国美丽的象形文字,唉,还是不能集中思想:“难道我和兔子同学的大脑语言构造部分不同? ”
于是,笑眯眯地在嘴里塞了一块德芙纯黑巧克力,丝绒般细滑的口感立刻齿颊留香:“兔子,你说,粉玫瑰红玫瑰粉红玫瑰,粉玫瑰红玫瑰粉红玫瑰。。。。。。” 兔子:“粉玫瑰红玫瑰粉红玫瑰,玫瑰红。。。。。。 ” “错了,粉玫瑰红玫瑰粉红玫瑰,粉玫瑰红玫瑰粉红玫瑰,粉玫瑰红玫瑰粉红玫瑰......" 兔子:“粉玫红玫瑰粉玫瑰红。。。。。。”
算了,换一个:“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儿,不吃葡萄却吐葡萄皮儿。。。。。。。” 兔子:“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儿,不吃葡萄。。。。。。。却吐皮儿葡萄。。。葡皮儿吐。。。葡萄吐”
我已经笑翻了,原来我的口齿这么伶俐阿。难为了三瓣嘴的兔子。
12月23日 小白兔和大灰狼小白兔和大灰狼
永远喜欢变化的火像星座遇到一成不变的土像星座会怎么样呢? 恨不得拔腿就逃。。。。。。
这个世界上虽然有小白兔,可是也有大灰狼。很不幸,小白兔和大灰狼一样都是处女座。写兔子奇遇记的时候,我觉得兔子虽然有点闷,但是还算得上可爱。超级挑剔追求完美的兔子gg遇到比他更挑剔更追求完美的人,乖乖败下阵来。还要被人家点着脑门儿问:“你怎么老是没有我聪明? ” “咦,这么点小事情也会难住你啊?“
可是兔子也有兔子的本事,小妖皮皮喜欢装可爱装可怜,装无辜,兔子不用装也一幅乖巧可爱的模样。所以,一听到新来的大老板是处女座,我心中暗喜,咦,又来了个小兔子,那还不是很容易搞定的事情,想起来我那八面威风说一不二的老爸,还不照样不是我的对手。很可惜,犯了轻敌的老毛病,原来这个大老板决不是小白兔般容易对付,居然是大灰狼级别的。
小白兔,大灰狼,还有老爸都有拥有同样的特征:追求完美,看重细节,讲究过程。“
处女座老板的眼中钉,似乎就是我这种员工:最好老板不要管他,他会自己把所有的事情做好。可是,处女座老板是过程论,他觉得应该按照步骤来。于是处女座老板很容易焦虑,因为他等不到他所要的过程,即使结果很完美。
胳膊还是拧不过大腿的。所以,我这样追求创新,永远向上的人,遇到强势的大灰狼老板,只好去扮小白兔。
经济不景气,我一个人被当三个人用。还好,虽然忙得脚不沾地。可是到底还算撑到了年底。可惜时不待我,原本老板许诺的加薪因为经济不景气而基本告吹。新来的小老板是永远没有安全感的摩羯座. 和崇尚节俭,讲究策略的大老板一样,决定不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免得我脱身闪人,弄他们个措手不及。
假扮的小白兔和假扮的大灰狼的对话如下:
大灰狼:“为什么这个项目我不了解。立刻给我停下。”
小白兔:“项目的背景是这样的,xx日销售部邀请您和山羊老板去开会。因为您两位日理万机,结果最后只有我一个人出席。回来之后立刻像山羊老板做了汇报。他的指示是当然要进行,但是需要了解一下事项: A ...B...C...
大灰狼做沉默状。
小白兔谢幕。。。。。。
大灰狼暗地里调查一番,终于弄明白,没有人背着他搞阴谋。于是一封email发过来:“危机解除,继续行动。。。。。。”
此时假扮的小白兔和小白兔商量:“ 为什么你们处女座这么难搞? 我不要做了。”
小白兔惊讶地长大了嘴巴:不是吧,你不做了,做什么呀?大灰狼也不过是假扮的嘛。你继续扮演你的小白兔,安安稳稳地,就可以了嘛。”
假扮的小白兔决定到2009年恢复自己华丽张扬精灵古怪的个性,才不要扮演小白兔这样吃力不讨好的角色。大灰狼及时地发了一封邮件过来:
小白兔,我很久没夸过你了。可是我真的觉得你很出色。希望你2009年继续扮演小白兔,兢兢业业地工作,任劳任怨地上进。我大灰狼绝对会亏待你的。千万不要变成精灵古怪的独角兽。圣诞节就要到了,我虽然不能给你加薪升职,可是我大灰狼还是会给你一根胡罗卜吃的,只是这根胡罗卜到底能吊在你眼前多长时间才能让你吃到,那就看你自己的机缘了。
“ 兴高采烈的大灰狼”。
你明白我说的什么意思么?
![]() ![]() ![]() ![]() ![]() 12月1日 若为玉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记得上中学的时候,有个同学写给我的祝贺卡片:
你出生在这样一个冰天雪地的季节,造就了你冰雪一样的性格;山为之而却步,海为之而冰封;但是只要我一息尚存,就一定会在这里祝你:生日快乐。
我度过不少生日,热闹的,冷清的,温暖的,悲伤的。。。。。。也收到过很多不同的礼物和祝福。
不知道怎么就记住了这句话。。。。。。也许真的有时候,给人有点微冷的感觉,可是我觉得我的心还是柔软而温暖的。 ^_^
11月13日 谁念西风独自凉?
渐渐地从写字的人,变成看字的人。常常不小心,被锋利的纸边,深深在手指上划出一道血痕:这一年,活得何其疲惫。
曾经,委托一个人带一本《纳兰词〉给我。他搜遍台湾的大大小小书店,才辗转买到,随书而来的,还有一行字:“似乎看这种书的人,很少见了。”
我常常想,也许我生错了时代。纳兰性德,字容若,但这名字就风光旖旎:胸纳幽兰,神容略若。
倘若世界上还有一掊净土,只希望保留纳兰容若原本的模样。可是还是按奈住性子,看了所谓的《康熙秘史〉,只因里面有纳兰容若。
钟汉良的顾惜朝,或者还可以看得。他的纳兰容若,实在太过苍白 。还好,也算长身玉立,眉目如画,没有辜负了倜傥风流的贵胄公子。
这片子,我无知无觉。倒是搜到一篇写得还算中肯的评论。
情深不寿,寿则多辱。都说张国荣风华绝代,可是他到底没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底蕴,甚至自己也弄不清戏里戏外的人生。纵然在人群里擦肩而过,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担得起绝世风华的,怕也只有纳兰容若。
或者我想说的,也不过如此。爱情也好,风华也罢,一旦被人演绎出来,就如同隔了夜的剩酒。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我的片缘都透着后知后觉的劲头。
误打误撞,在睽隔三年后方看了《逆水寒》,没想到会有钟版顾惜朝令人念念不忘的惊艳,这才又将同是他主演的《康熙秘史》拣出来细看。 尤小刚对清宫戏情有独钟,秘史系列拍得风生水起,从大清的发家祖宗直拍到如日中天的康熙朝。 对我来说,尤氏秘史是敬而远之的选择,青春、偶像、言情等杂糅因子穿花蝴蝶也似播洒不休,战争、权谋、生死都成了模糊的背景色,将宫廷历史消解得如戏中女子眼影般闪亮粉丽,况且他爱用马景涛。 可《康熙秘史》该是个好故事。有纳兰容若分庭抗礼占去男主角的半壁江山,有康熙富于戏剧性的帝王生涯,无论从唯美还是故事张力角度,都是一种保证。何况这次马景涛明智的没有出现在主演阵容(无法想象一个不再年轻的从内廷咆哮到朝堂的康熙,更无法想像一个满面于思无法控制面部表情的后中年期才子)。 可《康熙秘史》没讲好这个故事。一代帝王和一代才子本应是势均力敌的搭配,有王朝步向鼎盛的激情,也有才华盛放后的厌倦,《康》却偏偏在两方面都显得气短,两个富于魅力的男性所应碰撞出的炫目光彩,被导演和编剧的野心支解得成了雪泥鸿爪。尤小刚太想讲一个与众不同的康朝故事,结果却证明与康熙的政治才华、纳兰的文学才华相比,他终究力所不逮,难于驾驭这个题材。 主题曲一贯的古怪,听歌词里将情啊、心啊认真的反反复复唠叨,只让人觉得闷,片尾曲的“姑娘、小伙儿”更是游戏,这大面积的村野气和小范围的酸奶式抒情,不知算哪门子的混搭。 石小群的惠儿约摸是最不能令人信服的一个角色。初恋是清丽的刀留下的伤口,时时牵痛,思之有种伶仃的美,这感觉却不适用于惠儿。她扮相太老,康熙与纳兰和她站在一处,平白便低了一辈去,赶上一干众人搭戏,她更像是孝庄的同龄人。纳兰与她初重逢时,一个少年青衫,一个老成持重,几乎要把我郁闷死。而演员自己在表现贞静娴淑上用力过度, 因而处处更显出钝重。她在禁宫内与纳兰分手,其后那重重一跌栽倒尘埃甚至有点滑稽,概因她从体貌和表演气质上都予人壮健的感觉,配一脸沧桑的马景涛或可算得“姑娘”,跟眉目如画温文挺拔的纳兰一处,则委实百般的不般配。惠儿这角色,不大引得起我的同情。她的相知,开始便不过是轻易即能动摇的对纳兰的信任,她的委屈,间中不过是表哥没有豁出性命带她逃离的怨怼,她的深情,到头来不过是禁宫内无可推托的俯就。她很像袭人,也曾“心痛难禁,一时气厥”,自分必死以谢的情分,却还是“左思右想,实在难处”,终于信是无缘,做了他人的眼前人。 。。。。。。 好在有钟汉良。
他沉着靥出场,恚怒的神情竟一般的寂寞、孤清,他秀气、斯文,和颐指气使的康熙冲撞起来却像一柄九折不弯的剑。端敏格格心仪的曹寅也算眉清目秀,在他面前却全无颜色,甚至透出几分伧俗。 他的人生却也就此打了个乍喜乍悲的死结。 那一个他本命玄烨,千秋一统家国梦的高旷直可逼开元长安的壮丽,这一个他本命成德,千古文名经世才的怀抱也有长安少年天子呼来不上船的亮烈。他的雄心是草木皆惊,教大清朝全变个模样,他却愿天下都解甲归田清嘉可喜,他鲜衣怒马的兵气到了他这里化作长歌短句的烂漫,却未见得不相宜,他们之间其实真有一份亲近在。 知己是人世的,针锋相对比倚重托任更形尊重;恩怨也是人世的,势均力敌的相近里更容易生出憎恨。他对他之狠心,是人对人,不是君上对臣下,他对他之不平,仍是人对人,不是奴才对主子。 这剧实在叫《纳兰与康熙》为好,一边是盛世初开的煌煌,一边是寂寥惆怅的惘惘,一边是三千卷河山一一锦绣,一边是三千丈华发郁郁沧桑。 还是有棋逢对手的好戏――万家灯火,两人对酌,是沙场秋点兵,也是吹人舞袖回,只是人生分不出高下,权势却逼仄出贵贱。只好如弹琴忽然弦绝,把一场知遇都作了古。 好在还有情。 他大抵是爱她的,只是初恋太像一种信念,连同他对才华的自恃,共同构成面对皇权的骄傲,于他是特别的意义。他对她所有的进退两难,欲说还休,也许不过因为他太过珍视。他大抵一直是爱她的,只是自己尚未了解。这感情分明有一种不知情的美。 他们再相见的路变得很长,一直到春天的花开了谢了十次,夏天的白日长了短了十回,秋天的叶残了落了十轮,冬天的雪积了化了十场。 一个迟来的拥抱,比寂寞更浓,比生命更长,比感觉更无由。 他们的生命躲不开另一个注定的配角。千万人生死握在手中的帝王,眼前是辽阔的国土,身后是凌驾于任何才华之上的改造天下的宏图,值得他骄傲和满足的东西太多,没有什么能让他自怜自伤。 然而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如果他嫉妒。 时光迤逦过他们的面庞,诗歌变成了绝唱,流出的血卷成了千堆雪,把我们的伤心凝成冰。这些事情,这些情景,从不曾真实存在过,我们却不想从这一场凌丽的梦里醒过来。 最后剩下一个帝王坐在画面中央,只有我们这些多愁善感的看客以为,他在感伤。 10月19日 五月槐花香
都不知道多少个周末,伴着后院那道绿郁葱葱的天然屏障啃着手中这本大部头的艺术史,树叶子绿了又黄,很快冬天就要来了。我是不喜欢萧杀的冬天的,六月嫌了近夏,躁近儿已经起来了。我喜欢五月,美丽祥和的五月,春天的落蕊,淡雅的槐香,还有温暖的阳光,以及我记忆里美丽悠远的故国。
我是个骨子里怀念悠远文化底蕴的人。每每回国,近乡情怯,草草地作了异国的来客。在一个讲究实用和快速的国家里生活,工作越来越繁忙,也就只能趁着周末还能翻译这本西方艺术的巨著,五十一位资深艺术研究员的论文,有时候明明知道是什么意思,一口气憋在那找不到个精准的词儿还形容个中意思,是绝对让人抓狂的事情。很多人并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接这本书。我这个人向来不用写字来赚生活,更不要说是翻译别人的字,何况国内这翻译的行市,决不值得我牺牲大好的年华和时光枯坐在这里熬脑汁。可是,我心里想,或者我微薄的力量能够对传播这世界的文化遗产起到一点点作用。英国人咬文嚼字的文章固然枯燥无味,但是贝尼尼的雕塑,拉斐尔的绘画,还有精美的泥金插画手抄本,也算是寂寥中的一点点安慰吧。
然而,即便是才华盖世的艺术家,也不免要为着一世的温饱而受到雇主的左右和牵制,米开朗基罗那些精美绝伦的大理石雕,又有多少是他一气呵成而不受影响的作品呢?艺术家,工匠和现代的打工者,其实也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一旦位于人下,就只能唯命是从。或者,这也是我从艺术史里悟出的另一个道理。
翻译难免枯燥,所以我常常一心二用。一边听电视剧一边做翻译,不知道多少个天高云淡的休息日里,伴随着一个又一个被凝缩的人生故事,明白了一个又一个自己以前不愿意明白的道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我想起周一,还要换上一张平静的面孔,去面对办公室里突变的风云。我更想起,曾经的五月,我打开故园的窗子,扑面而来的五月的风,五月的槐香,和那时候年少快乐无忧的心。或者,那时候也有无穷无尽的烦恼,但是却还没有这样洞彻的感觉,所以才是少年心事拿当云。
琐碎的人生,原来就是这样一点点被磨灭,而又升起的希望,最后如燃尽的烛火没了生息。还是忘不掉,五月里淡雅的槐香,和我曾经云淡风清的少年心。
10月4日 门口的猫咪我从来就不喜欢宠物,也不喜欢亲近它们。原因并非因为我很冷血,而是我其实心里很害怕。小小的动物都似乎拥有比我更强大的力量,吠叫的狗儿,张牙舞爪的猫咪都足以吓我一跳。当然,除了有些胆小,我容易过敏更有洁癖,看着小动物也不免会联想起它们身上的小小动物。所以,我不碰宠物,更不要说养宠物。不过小动物似乎并不害怕我。
有几次,流浪的猫咪在我取信的时候跟着我,它眼巴巴地亦步亦趋,睁着迷茫的大眼睛。我停下来,远远地摇摇手。把这样的猫咪带回家,是我想也不曾想过的事情。后来,接到小区办公室的公开信,大意是要求大家不要喂这些猫咪。每次听到皮皮在电话里说虾米(一条可爱的狐狸狗)如何装可怜,装无辜,装可爱,我在电话这边摇摇头,想不出来到底一条小狗怎么可能拥有让人笑让人哭让人怜惜的本事。
话虽如此说,小区里的猫咪队伍开始壮大起来。原因是多了几只刚出生的小猫,其中两只是黄白相间的,很是活泼,动作也很迅捷。它们的妈妈是一头长尾巴的黑猫,有时候幽灵般地从灌木丛中缓缓地走过。虽然一直没见过两只小猫的父亲,但是并不影响它们的成长。后来我又见过一只麻色的小猫带着它的小宝宝散步。这两只小猫似乎很喜欢我家的后院。我经常看到它们在小棕榈树上扑腾,有时候还会试图爬到我挂在小白杨树上的兰花盆里。有时候它们会在阳台门外瞪着大眼睛看着我,蹭到门上的窗纱又似乎很疑惑的样子。嗨,我从电脑上抬起头看看它们。两只小猫摇头摆尾地走掉了。
但是有这样一个周末的早晨,我突然看到这两只执著的小猫腻在门口不肯走。过了好半天才明白原来是酱香银鱼的味道。假如,你能够看着一双,然后又一双渴望,无辜,可怜巴巴的大眼睛,猫的眼睛,还能吃得下早餐,那可真的是冷血了。我几次把小鱼送到嘴边,终于放弃。然后,我做了一件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做的事情,我拉开了阳台门,喂了它们一点小鱼,一块鲜香的米饼。然后,几乎是决然地拉上了阳台门。两只小猫欢天喜地地挣来抢去,舔着嘴唇,然后懒洋洋地在阳光下晒着太阳,一只小小的苍蝇飞过去,它们就竖起耳朵,敏捷地扑过去。
我想,也许有一天,我可能也会养一只,或者两只可爱的猫咪。。。。。。
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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